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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陷入不伦恋 为报复情人网上公布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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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2:0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4年前,四川25岁男子帅扬爱上了一个已婚的小学女教师,两人私下交往多年,之后事情败露,帅扬为报复,将情人的裸照公开,获刑1年。近几年来,帅扬开了20多个博客,到处搜集各种裸照发布,目的只有一个:想在网上再次公开当年情人的那两张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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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22:04:56 | 只看该作者
美国小说家霍桑的《红字》中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受到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

现实中,他叫自己红“A”男人,十年来,心中一直在筹划红“A”计划。他不断从网络上搜索大量裸体照片,粘贴在自己开设的20多个博客上。他在用博客探寻一条苦苦找了近十年的道路:“怎么才能在网上公布裸照,而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他想用手头带给他牢狱之灾的两张裸照,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要公布谁的裸照?他要制裁谁?

“能咨询一个小小的法律问题吗?”报社的热线电话响了,电话那头的人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他说自己想说的话都在博客上。这个男人在博客里介绍自己:红“A”男人,39岁,体形健壮,自由职业,近期的心愿:找回原来的我。“令你最难忘的事”,他填写的是:1998年,我因为想要澄清一件不道德的事而违法,蹲了一年大牢。

这不像是一次简单的法律咨询。他最终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如果想要公布两张裸照,会不会因违法而受到惩罚?”要公布谁的照片?红“A”男人只是让记者进博客的相册里去看,博客相册里除了他迷茫的抽烟神态,还有一张张各种形态的女人艺术裸照。“我也有2张裸照,都像极了她们。”

红“A”男人说,那两张裸照珍藏了10年,就是即将公布的“事实”。他又有另外一份担心:“这两张裸照当初改变了我和照片中人的命运,公布以后会不会有改变?”

3月27日,星期四,红“A”男人约记者见面,地点是三圣乡一家农家乐。黑夜中,身影渐近的是一个壮实的中年男子,手里拿着的口袋中是厚厚的一叠纸张。

一场不伦之恋裸照换来一年牢

1998年8月18日,川西北小县城平武为这则消息轰动了:县法院一审判决县电力公司职工帅扬用拍的裸照侮辱诽谤小学教师李芳(化名)罪名成立,帅扬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他们是情人关系,这件事情在县城小部分人中是知道的,有这样的结局,让人吃惊,因为大家还在议论两人的不伦关系,李芳是结了婚的,孩子都快10岁了。

1994年的一天,25岁的帅扬对街头偶遇的李芳一见倾心,当天天气很好,李芳身穿运动服,骑着一辆红色女式赛车,穿街而过。这成为帅扬眼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他直接拦住了她,“车哪里买的?”仅仅1分钟的对话,帅扬觉得她太特别,他后来向别人这样形容她:“她是老师,温文尔雅,像艾敬”。1994年,正是艾敬红的时候。

尽管知道和他同年的李芳有家庭,但她口中不幸的婚姻让帅扬觉得自己出现是合理的。为了方便联系,他们把约会的日子定在每个星期四的下午,地点在李芳家里,即使那天她有课也请假,他们俩称之为“粉红色的星期四”。

偷情在小城里四处传播,压力成为两人之间的裂痕。1997年9月25日,又是一个约会日,这一天,在李芳穿衣服时,帅扬掏出了相机,“什么也别穿了,留下一个真实的你。”喀嚓两声,相机里留下了两张全裸正面照。

始终无法得到李芳,加之李芳的丈夫闹到帅扬父母那里去了,这一切现实的压力让帅扬逐渐失去了理智。1998年5月5日早上,在李芳上班必经之路,李芳遇见帅扬正向几个社会青年展示几张照片,她看到对方异样的眼神,冲过去,竟然看到那是自己被放大的裸照。两人对骂下,帅扬刚感受到一点复仇的快感,当天上午,就被刑警队拘留了。

1998年8月18日,帅扬被判有期徒刑1年。他不服上诉,绵阳市中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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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22:05:17 | 只看该作者
一本狱中日记密谋红“A”计划

红“A”男人的博客上,一篇《我的狱中生活小记》格外受追捧,有人留言:“你是在写小说吧?如果这是关于你自己真实故事的话,那你的经历也够传奇的,总的来说写得不错。”

帅扬很是安慰,有人在读他的故事了,而这只不过是“狱中记”中的只言片语。

1998年,对随案移送的物证胶卷一个、照片39张、录音磁带两盒、日记本一个予以没收。日记本没收让帅扬非常沮丧,他一直有着记日记的习惯。1999年他带出去的,也是厚厚一本“狱中记”

和十几封写给李芳的信笺底稿,随后这两样东西一天也没有离开过他。帅扬在狱中日记有着这样的划分:“粉红色”星期四,这一天给李芳写信,“黑色”星期二,因为被抓和被判刑都是星期二。

“狱中记”———红“A”计划,帅扬,公元1998年6月7日起于平武县。”整整283页,满满字迹,记录狱中生活点滴。这本日记既是伴侣,也是一面镜子,照见的是孤独、绝望和期望,仇恨和爱,这两股力量一直充斥其中。

“明天就是6月9日,如果按照李芳身份证上的登记,这一天是她30岁生日,唉,已经闹到这个份上了,可我心里仍然放不下她,看来这辈子让我动心的女人只有她了,孽缘啊。”

“1998年9月1日,星期二,阴转多云,看来我是忘不掉她了,既然她毁了我,那就让她也同我一起付出代价吧。”日记中写下了他被矛盾折磨着的心情。

与其他犯人不一样,离出狱日子越近,却压迫得他食不知味,寝不能眠。帅扬写道:“还有4个月零几天我便满刑了,出狱后我干啥呢?又能干啥呢?在世人面前能抬起头吗?唉,我只好走另一条路了,这是大家逼我这么做的。唉,李芳,我只能是恨你,就像恨我自己一样,我不会原谅谁。”

1999年5月6日,帅扬跨出了监狱的大门。这一年里,帅扬最盼望的3个人:父母、李芳,都没有来看往过他。

一场内心斗争开博客公开裸照

出狱了,帅扬低眉顺眼,认识他的人评价是:心理已经恢复正常了,会压制脾气。但在网络世界,他给自己的QQ签名和博客,都取名:红“A”男人。

红“A”是什么?帅扬的“狱中记”早有答案:“当兵时读美国早期作家霍桑写的《红字》,曾被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悲惨遭遇所感动,以至悲戚几度。”《红字》中,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

在成都亲戚的帮助下,帅扬辗转找了几个工作,最后又回到了平武原来的公司,成为一名临时工,一个月120元,穷得天天在家煮面吃,从130多斤瘦到110斤。他在路上遇见过李芳一次,但李芳没有看他一眼。

离开了平武,从绵阳到成都,当保安,去打杂,一周换一份工作成了常态。几年下来换了几十份工作,他越发对自己失望,一有钱就泡在网吧里。在致民路一家物业公司做维修工时,他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太像李芳了。”他记下了门牌号,可后来发现认错了人。

亲戚都说他精神恍惚,神情不对,劝他:不要再想过去了。父亲也曾呵斥他:“把你那些旧东西都烧了!”帅扬却坚持:“衣服、鞋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这些东西一定不能丢。”

2006年,帅扬回到平武。以前的同事们都当上了厂长、经理、个个事业有成,还拥有家庭。看看自己,帅扬心里难受,想到自己的命运突然就被这个女人改变了,“为什么只是我的责任,她却没有接受任何处罚?”

他想起了家中的两张裸照原照,想起了“红A计划”,他想为李芳印上“红A”。网络成为了最好途径,从2006年开始,帅扬先后开了20多个博客,这些博客,除了监狱小记,还有大量的裸照。像是生活重新找到了目标,帅扬从网络上搜索各种裸照放在博客里,由于过激的言语和大量裸照,20多个博客相继被关闭。

最终,帅扬没有将那两张裸照放上去,他害怕再次触及法律底线。一年多来,上不上传照片,这样的内心斗争一直让他的情绪处于临界点。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作者:谭晓娟 华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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